塑胶产品检验规范

1          目的:

对塑胶部IPQC检验合格之半成品或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或试验,以保证未经检验或不合格品不流入下一制程部门。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塑胶与制程中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和试验,若客户有另外提供检验标准,则以客户标准为准。

3          权责:

3.1         制造部:成品前送验

3.2         资材部:对成品存储、搬运、数量核对。

3.3         品质保证部:负责此规范的维护及成品品质检验

4          定义:

4.1         缺点类型定义:]

4.1.1        致命缺点(CR):未依规定使用特定零件(参数)或可能导致装配者或使用者到严重伤害或造成产品不能招待其功能之缺点。

4.1.2        主要缺点(MA):将可能造成产品功能故障,降低其使用效能或其他有关客户主要规定之品质偏差的缺点,或可能影响同货的标准规定及对产品的使用者,造成不良反应均属于主要缺点。

4.1.3        次要缺点(MI):指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外观及功能之缺点,对产品的最终使用者不会造成不良反应或影响之缺失。

备注:产品缺点未能涵盖于标准中,但其为缺点事实时,则按上述定义判定;

4.2         外观区域定义:

4.2.1        A级面:直接可视部分(前部与项部)

4.2.2        B级面:政党下可视部分(两侧部)

4.2.3        C级面:成品的后部

4.2.4        D级面:成品的底部

4.3         检验条件:

4.3.1        灯光:政党检验条件在工作场所灯光下(600-1000lux

4.3.2        位置:产品放置检验者下前面的35±5cm处,产品与检验进成±45

4.3.3        目视距离:35±5cm

4.3.4        目视时间:2-7

4.4         限度样品定义:

对于文字难以描述清楚可不易判定合格与不合格之外观缺点,则以提供承认样品及说明图片,供检验时作依据。

4.5         产品缺陷定义:

4.5.1        塑胶类:

A黑点:因杂质或成形条件造成塑胶射出品表同黑色点状物,颜色越深,可接受的面积越小。

B顶白:因模具顶针问题造成塑胶制品项针处外部出现白色贺弧。

C缩水:此为塑胶模具成型循环时,因大量热塑胶流质流动到厚度较厚处,未完全冷却所产生的凹陷。因为外表面已冷却,但内部仍旧温热,导致表面往内缩。

D流漆:因成型不当或模具问题造成表面出现波浪状或线状条纹。

E缺料:塑胶件未能射出饱模所产秉的缺料。

F结合线:因为塑胶料流动成型后于表面产生的可见线条或痕迹。

G毛边:制成品在沿着合模线及角落处形成的成型挤料或突出物。

H料花:因原料未烘干或其他原因造成表面出现异色斑点。

I模伤:因模具变异造成的表面不平整的痕迹。

J刮伤:刮伤可视为受外在影响发生于产品表面的粗糙线性割痕,所有刮伤之宽度与长度的比值非常小,指甲可以感觉出来。

K烧焦:塑胶件表面温度过高造成的棕色或黄色的痕迹或条纹。

L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表面颜色不同,分可擦拭和不可擦拭。

M杂质:外来物质混于塑胶原料或烤漆中所产一的缺点,杂质通常为黑色或棕色。

N色斑:印刷图案上出现的块状异色或纤维状异色;

O汽泡:塑胶成形过程中包含空气或小汽的圆球、在透明件中尤为明显。

P变形:成形品因为某种原因造成边缘或面的弯面不平。

R色差:塑胶成品因原料或机台(烘料过久,温度过高)而造成颜色与标准色有差异。

S油印:因生产时喷油或喷脱模剂后留在产品表面的光亮印子。

T脚印:因模具设计原因而留在膨胀脚或固定柱表面之痕迹。

U气纹/银纹:注射时塑胶料里含有空气使产品成型后留在其表面之条纹或块状物。

V断差:配件组装面板或面板组装机箱时面与面之间的落差。

W间隙:配件组装面板或面板组装机箱时线与线之间的落差。

X浇口:塑胶模具进胶部位在产品脱模后留奔产品上的部分

Y咬花不良:产品表面咬花组细或纹路不均匀。

Z/刮边不良:后处理产品毛边,水口等多余突出物时不当而造成产品表面不整现象。

4.5.2        组装部分:

A间隙:组装后两个不同部件在装配时两接触面不能完全吻合而出现的裂缝。

B断差:组装后不同两个部件在装配时两接触面出现不处于同一平面的现象。

4.5.3        其它:

A有感刮伤

(1)伤及素材之刮伤。

(2)以指甲前端轻触产品表面痕迹处,如有迟滞或段落感发生,即为有感刮伤。

(3)用手触摸无感,40cm处清楚可见的不良亦为有感。

B无感刮伤:以指甲前端轻触CASE表面痕迹处,如无段落感发生,即为无感刮伤。

5          作业内容:

5.1         抽样方式为随机抽样

5.2         品质检验允收水准(AQL):MA=1.5   MI=4.0[3MI=1MA]  CR=0,如有特殊客户要求,以客户提之抽样水准抽样,发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3         品质检验人员抽样计划依照MIL-STD-105EGENERAL INSPECTION LOVELII,单次抽样,如有特殊客户要求,以客户提供之抽样水准抽样。

5.4         检验标准:见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