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厂商的评定

 

供应厂商的评定

7.2.1采购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与同类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比较,对于重要物资发出《供应厂商实况调查表》,或到工厂实地考查,初定供应厂商的名单,对于重要物资的供应厂商,采购必须会同品管及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并填写《供应厂商实况调查表》,对于一些重要的物料,如:大架、马达、托盘等则须要求供货商提供检验报告,或者供应厂商能够提供充分的书面材料(如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实质量保证能力,方可将其列为候选供应厂商。对于一般物资供应厂商,须发出或去实地进行调查并填写《供应厂商实况调查表》,初定供应厂商名单,对于辅助物资供应厂商,无须发出《供应厂商实况调查表》。

7.2.2对于重要物资,需要经过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详细作业请参照《试(量)产作业流程》。

A采购要求供应厂商其提供适量样品。

B采购将样品送工程部部进行确认,由采购填写《样品判定单》,确认不合格,允许重新送样但最多不超过两次。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应厂商由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列入《合格供应厂商名录》。

7.2.3对于一般物资,需要经过样品测试(方法同上7.2.2),经样品测试合格,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应厂商名录》。

7.2.4对于辅助物资,须要求其送样品,检验合格后,即可为合格供货商,但对采购回后须对其进行检验,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应厂商名录》,如在检验时发现有一次不合格则取消其合格供货商资格。如再次采购时须要求其重新送样确认合格,并在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厂商名录》

7.2.5对于新产品开发所使用物料的供应商,因涉及到产品物料采购困难性,可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