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原材料的价变更应以书面的方式知会该客户

 

进行采购,但尽量采购是合格供应商能提供的物料.对于如果新产品开发后认为可以采购的,则仍进行评估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后方可进行采购.

7.2.6对于名牌产品供货商,经总经理确认,免于评审。

7.2.7 评鉴合格之供应商须与我司正式签订《技术、品质协议》方可下单供货。

7.3 采购  

7.3.1采购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部品请购单》/《物品申购单》需求采购。

7.3.2采购部门在采购物料时按《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上的供应厂商进行询价,讲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厂商下《订购单》并交相关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7.3.3采购在填写《订购单》时填写清楚采购产品的料号、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特别是物料的特殊要求必须说明。

7.3.4若因任何理由本公司需要修改甚至取消订购单时,采购应预先通知供货商,最终以书面核实。

7.3.4必要时,核心原材料的价变更应以书面的方式知会该客户。

7.3.5办公用品及生产设备等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经部门主管及副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部相关采购进行采购。生产设备检验方式按《设备控制程序》内容执行。

7.3.6采购在发出《订购单》时,对所有订购单须进行跟进,(如电话跟催等),确保所订购的物料能及时按要求回厂,对不能准时交货的情况须及时反映给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并知会PMC部。

7.4采购物资的验证

7.4.1采购物资的验证按《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进行,需要在供应厂商货源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应说明验证的具体事项,以及产品放行的方式。

7.4.2当有相关规定时,顾客或其代表有权在供应厂商或本公司对供方的产品进行验证,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提供其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