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所有經資材採購原料、零件、委外加工品、客供品

 

1.目的:

爲使産品品質達到貫新要求,對於外購原料、零件、外發加工品、客供品及廠內生産之零件設定承認作業流程,使其有據可以依循。

2.範圍:

2.1  本公司所有經資材採購原料、零件、委外加工品、客供品。

2.1.1 五金類産品(規格品:螺絲、鉚釘、華司不列入此承認流程)

2.1.2 所有電子類新産品或舊産品轉換供應商。

2.1.3 所有塑膠類新産品或舊産品轉換供應商。

2.1.4 包材(紙箱、貼紙、說明書、電繡、網印、布標、PE袋等)及軟件類新產品或舊產品換供

應商。

  2.2 廠內生産之零件(鐵管/塑膠件新産品)

2.3 OEM/OBM/ODM物料皆須經物料承認流程。

3.權責:

3.1研發部:負責第一次量產前的物料承認確認,依據品管《零部件檢驗表》量測、檢驗記錄之結果進行承認判定;廠內生產之物料提供承認。

3.2工程部:舊產品換供應商及大貨後工程變更零件承認之呎寸量測,依據量測、檢驗結果協助審查與承認。

3.3專案工程部:負責所有OEM產品的新物料確認,舊產品換供應商及大貨後工程變更零件承認之呎寸量測,依據量測、檢驗結果協助審查與承認。

3.4資材部:負責供應商提供承認樣品之初審和準備承認等相關資料,依據已承認之物料,進行

採購。

3.5品保處:負責對物料進行量測(新產品批量試產零件量測)、檢驗與測試、審查、承認與保管。

3.6 MDCU:負責物料承認書和相關資料的發行、保管與回收。

4.名詞定義:

4.1物料:指採購的零件、委外加工之製品及所有廠內生産之零件。

4.2承認:權責單位經過仔細審查後,同意使用此項物料之行爲。

4.3技術規範:根據物料特性與産品需求,以圖紙、樣品、規格要求之相關文件或安規規定等形

式所表現出來的相關技術要求與物料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