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技術規範的發行,依循<<文件/記錄管理程序>>執行

 

.作業內容:

6.1物料標準設定:

6.1.1研發部、工程部、專案工程部、品保處,根據物料特性與産品需求,設定相關的技術要求與物料規格,並做成技術規範。

6.1.2各項技術規範的發行,依循<<文件/記錄管理程序>>執行。

6.2物料承認需求:

6.2.1新物料由研發部、工程部以及專案工程部在産品開發階段,對配合開發之供應商所提供的物料提出承認需求,由資材填寫<<物料承認書>>;對於廠內生産之零件所提供的物料提出承認需求,由研發/專案工程填寫<<物料承認書>>

6.2.2其他原有的已獲承認物料換供應商由資材部依物料的品質、價格、交期等狀況提出物料承認需求,並填寫<<物料承認書>>

6.2.3需要承認的物料、項目、樣品數量及承認週期,具體依照《物料承認項目與週期一覽表》執行。

  6.3承認樣品初審及資料審查:

6.3.1資材部負責要求供應商提供“承認樣品”、“供應商承認書”以及“檢驗報告”,並對這些資料進行初審。

6.3.2研發/專案工程負責提供廠內生産之零件樣品承認及相關資料的審查。

6.4量測、檢驗:

6.4.1品保處對新產品批量試產零件進行量測(舊產品換供應商、大貨後工程變更之零件承認及試產前單一料件承認時呎寸量測由工程/專案工程/研發執行)、檢驗以及安規測試等,並填寫<<零部件檢驗表>><<測試報告>>,依據測試報告作出初步判定。

6.4.2<<零部件檢驗表>><<測試報告>>須附於<<物料承認書>>作審核參考及最終承認資料保存。

6.5平面確認:

6.5.1所有須作平面確認之新物料(如貼紙、說明書、電繡、網印等)由采購送樣給業務及平面承

認,OBM產品由平面作顏色,外觀及位置審查;ODM/OEM產品由業務作顏色及外觀審查,位置由平面確認(平面位置審查比照相關設計稿進行,相關設計稿在發放前需要工程部軟件工程師進行會簽確認),平面簽版材質確認(如佈標,貼紙,說明書等)由采購負責確認提供為規格品(業務簽樣不確認材質),確認OK最後交由品保發行。

6.5.2對於OBM/ODM客戶舊物料換廠商及相關單位樣品丟失後需重新簽版時,則由品保依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