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刀模/確認驗收及移轉

 

首樣品測試OK后進行模具移轉及EP試產,若測試NG則進行修改,或通知研發重新進行機構設計修改﹐直到問題改善為止。

6.11 開刀模/確認驗收及移轉:

        6.11.1工程軟件課依據《工作委任單》及相關資料制作軟件樣品交業務給客戶確認。

6.11.2軟件課依客戶確認的樣品,按照《刀模委外制作作業規範》進行制作驗收並移交生產部,針車課依《刀模清單》對照樣品進行驗收。同時工程軟件課將刀模移轉給針車課。

6.12 模治具移轉:

        6.12.1塑膠模具由模具工程部、成型共同確認后執行移交動作並附上工程部制作的FAI,鐵管五金類等模具由工程部模具課附上工程部制作的FAI,一並移交給生產鐵管課,工程模具課在移交前須與生產鐵管課依據零件圖紙共同試模確認,並由工程部模具課開出模具移轉清單﹔在移交模具時,生產單位必須嚴格依照零件圖紙、及實用操作性能評估把關,以確認FAI與圖紙及實物一致性、零件生產工藝可行性。

6.13 EP試產通知/備料:

6.13.1工程部依據品保內部測試評估OK之《測試報告》召開EP試產說明會﹐各配合單位(部門)主管及相關負責人員必須參與,會議內容制成試產說明會《會議記綠》,各單位須對承諾時間簽名,對造成時間拖延予單位以追究責任。

6.13.2由業務部門負責下試產訂單(全新產品試產量至少為25pcs,舊產品至少10PCS,備料時需增加20%損耗物料)﹔由生管負責試產時間安排﹑核料及通知相關單位執行備料動作。

6.13.3品保按《進料檢驗作業程序》對試產零配件依試產簽樣品及圖紙要求進行物料檢驗,填寫《進料檢驗表》、發現異常信息及時將信息反饋給工程部產品負責人,由產品工程師確認、判定退貨或可加工動作。

6.13.4由工程部提供完整的技朮資料(包含軟件及硬件)及樣品。

6.14 EP試產確認

6.14.1生產部必須嚴格依SOP負責產線流程排線,產品相關負責工程師須親臨指導,如有發現SOP問確及時糾正。產線須在試產前一小時排好線。

6.14.2產品工程師負責試產作業技朮指導及品質確認﹐收集與整理所有問題點進行分析處理並制成《EP試產報告》。

6.14.3 在試產現場,相關單位須積极參與並竭盡所能提出產品存在問題,不要把試產中已存在問題拖到大貨才提出,造成生產混亂及成本浪費。

6.15 EP試產成品測試:

        6.15.1試產完成后由現場品管開立《內部送測申請單》,全新產品12pcs、舊產品至少6pcs送至品保部實驗室進行全面的相關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