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的最低度數

 

電線的最低度數

(條款4.2.2.34.2.3.3)

 

 

4.2.2.1

A區域

B區域

燈罩的總瓦特數

燈罩的總瓦特數

燈罩種類

燈頭位置

少於60W

61W450W

少於60W

61W450W

 

向下垂直±44°任何其他位置

60

75

60

75

60

75

60

75

 

向下垂直±44°任何其他位置

60

90

75

105

75

90

75

105

部分封閉

向下垂直±29°

水平位置±15°

向上垂直±29°

60

75

90

75

90

105

75

90

105

90

105

150

 

向下垂直±44°任何其他位置

75

105

90

150

75

150

90

150

4.2.3.分支電路導線額定溫度:(Branch circuit conductors insulation temperature ratings)

4.2.3.1.分支電路導線

a.除非於條款4.2.3.24.2.3.3說明可使用的最低溫度的電線,電張離燈泡或燈頭在50(2 in)以內則必須至少有150的額定溫度值。或

b.電線離燈泡或燈頭的距離超過50(2 in) ,則必須至少有60的額定溫度值。

4.2.3.2.當燈具結構在電線和燈泡或燈頭之間有一金屬檔板,則分支電路電線必須有最小絕緣額定溫度75,且金屬檔板的距離必須:

a.遠離燈泡或燈頭38(1.5 in)

b.遠離燈泡或燈頭25(1 in),且導線被固定住以免和檔板接觸。

4.2.3.3.燈具結構允許分支電路電線位於圖4.2.2.1區域AB必須符合表4.2.2.1規定的電線的最小額定溫度值。

4.2.3.4.如圖4.2.3.1所示尺寸A,壁燈的壁板距離燈泡和燈頭至少3㎜,則必須根據表4.2.3.1和表17.1.1項次1.1標示分支電路的額定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