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的书写

 

技术要求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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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零.部件,当不能用视图充分表达清楚时, 应在"技术要求"标题下
用文字说明,其位置尽量置于标题栏的上方或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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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的条文,应编顺序号,仅一条时不写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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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简明扼要,通顺易懂,一般包括在下
列内容:
a.
对材料,毛坯,热处理的要求(如电磁参数. 化学成分,湿度,硬度.金相要求
).
b.
视图难以表达的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
c.
对有关结构要素的统一要求(如圆角.倒角.尺寸等)
d.
对零.部件表面质量的要求(如涂层.镀层.喷丸等)
e.
对间隙,过盈.个别结构要素的特殊要求.
f.
对校准.调整及密封的要求.
g.
对产品及零.部件的性质和质量的要求(如噪声,耐振性,自动,制动).
h.
试验条件和方法.
i.
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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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中引用各类标准,规范.专用的技术条件以试验方法与验收规则等
文件时,应注明引用文件的编号和名称. 在不致引起辨认困难时,允许只标
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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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中列举明细栏内的零.部件时,允许只写序号或代号.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编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