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样及文件的更改方法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方法
4.1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一般应采用划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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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需要更改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用细实线划掉.被划掉部分应能清
楚地看出更改前的情况.然后填注新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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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划改不能表示清楚时,在保证更改有据()可查的条件下,允许采用刮改
或洗改.

4.2
划改时在靠近图样或文字更改部位,写上更改标记---用加圈的小写汉
语拼音字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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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标记一般按每张图样或文件编排, 但对由多张表示同一代号的图样
或文件,更改标记应按全份图样或文件编排,并填写在需要更改的各张图
样或文件上,也可填写在该份图样或文件的第一张上.

4.3
刮改或洗改底图样及文件时,应将原图样 及文件的复印图存档备查,
然后按照更改通知单进行刮改或洗改,并在更改部位附近写上更改标志.

4.4
在更改栏中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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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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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标记下的更改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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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文件(更改通知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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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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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人员签字;

4.5
若图样及文件的底图经多次使用与更改而污损不能再用时,需重描底图.
但不得改变其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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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后更改的尺寸,文字.图形等重描新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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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底图更改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
标记栏填写上最后一次更改标记.
b.
处数栏写上"重描"字样.
c.
签字及日期栏由重描后负责复核的人员签上姓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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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底图上应有明显的"作废"标记.并由经办人签上姓名.日期.旧底图或
其复印图亦应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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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底图上应有规定人员签字.如新底图上, 不便取得旧底图上原有人员签
字时,则用长仿宋体填写原有人员的姓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