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生产者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生产者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生产者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应有其组织内部负有质量职责的检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4.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4.1生产者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生产者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4.3可行时,生产者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4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4.5生产者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4.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生产者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的规定。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在经例行检验后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依据检验文件进行的检验。

4.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